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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景园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结合公司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对照,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方案切
实可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
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主营定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三、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预案制定科学合理,综合考虑了国家
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情况,预案实施有助于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
向,符合公司主营定位和战略规划,项目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强化公司生态建设领域核心竞争力,项目投资的论证分析切实可行,

                                   1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

    六、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
规定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
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就填补回报措施切
实履行分别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做出的承诺。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发展
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对公司利润分
配做出明确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可持续
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使投资者形
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蒋力、刘金龙
                                                       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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