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 2018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基础。鉴于 2018 年度未发生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2019 年度不做关联交易预计,具有合 理性。同意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的议案》 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蒋力、刘金龙 2019 年 4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