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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景园林:东兴证券关于乾景园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乾景园林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968 号)核准,乾景园林向 3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股票 142,857,14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7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509,999,996.94 元,扣
减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53,845.8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03,546,151.13 元。2020 年 12 月 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众环验字[2020]630020 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金额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
   1                                                  196,576,300.00    196,000,000.00
         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2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       174,468,900.00    174,000,000.00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金额
         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
   3                                                  63,807,400.00     63,000,000.00
         施工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77,000,000.00     77,000,000.00
 合计                       ——                     511,852,600.00    510,000,000.0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无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1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盛京银行北京
 中关村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原
 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的专户变更为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专户,与
 东兴证券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为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
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毕。截
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321070100100332962          82,413,810.22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募    尚未支付尾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
                                资金总额               集资金金额    款及质保金
                                              金额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
                                17,400.00   9,304.27      8,241.38       1,098.67
 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
 项目

    公司拟将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
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241.38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募投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建设完成周期较长,项目实际投资成
 本与前期预计金额相比发生变化。主要原因如下:

     1、因成新蒲快速路规划调整,募投项目中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项
 目不再实施。施工内容减少导致最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

     2、由于部分建设内容设计方案变更,致使该区域对应的单位投入减少,
 施工内容的变化导致最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

     (二)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为自有资金支付,导致募集
 资金未完全投入。

     (三)募投项目尚有相关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支付,因此募集
 资金余额中含部分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

     (四)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
 的利息收入。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241.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
 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后将对该等专户予以销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内部审核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
合相关审议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乾景园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小平            杨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