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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景园林: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0-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乾景园林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968 号)核准,乾景园林向 3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股票 142,857,14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7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509,999,996.94 元,扣减
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53,845.8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03,546,151.13 元。2020 年 12 月 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众环验字[2020]63002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计划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金金额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
  1                                                      19,657.63       19,600.00
       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
  2                                                      17,446.89       17,400.00
       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计划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金金额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
  3                                                            6,380.74        6,300.00
       工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7,700.00        7,700.00

合计                       ——                            51,185.26          51,000.00

      注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
1,778.8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
工程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 8,241.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截止 2021 年 10 月 15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用途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      盛京银行北京中
                                              0110200102000028125            已销户
 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            关村支行
 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兴业银行北京中
         项目                                 321070100100343055            11,959.64
                               关村支行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
 (B 区)、环湖路市政      兴业银行北京中
                                               321070100100332962       办理销户中
 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          关村支行
 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
                           北京银行股份有
 园建设工程(一标段)
                           限公司中关村分 20000020160300037825830         已销户
 施工项目及补充流动资
                                 行
           金
   注: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959.6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结构
性存款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的挂钩上海金看涨(5bp)实值结构性存款。


      三、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 9,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
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 公司内部审核情况

    (一)相关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况;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小平              杨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