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景园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
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及初步审
查后,基于客观、独立判断,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蒋力 沈永宝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