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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乾景园林: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14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睿科”)拟与公司大股东国晟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同比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晟高瓴(江苏)
 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高瓴”)进行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国晟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5,395.78 万元,占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2.62%。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国晟高瓴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拟与国晟能源向
  国晟高瓴同比例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其中乾景
  睿科以自有资金增资人民币1,020万元,国晟能源以自有资金增资人民币980万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晟高瓴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4,000万元,乾景睿科持股比例仍为51%,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审批程序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1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向国晟高瓴同比例增资。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国晟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15,395.7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62%(详见公告临2022-094号)。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7GFHQ32P
   成立时间:2022-01-29
   注册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鹏程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高飞
   注册资本:37,290.2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
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
租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
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
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晟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是高飞、吴君
   国晟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月31日(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441.98                      66,026.55

         负债总额                          208.59                         134.35

         净资产                          72,233.39                      65,892.20

          项目            2023年1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2,182.91

         净利润                            -628.51                      -1,094.61


   关联关系说明:国晟能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8%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BMGHHY7N
   法定代表人:赵志远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05-07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9楼910-11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
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持有51%股权,国晟能源持有49%股
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乾景睿科和国晟能源持股比例不变。
   国晟高瓴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
查封等事项,不存在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国晟高瓴非失信
被执行人。
   国晟高瓴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月31日(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5.04                         198.34

      负债总额                             214.65                         176.34

       净资产                               -19.61                         22.00

        项目              2023年1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1.61                         -48.00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国晟高瓴注册资本,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以同等对
价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前后,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持有国晟
高瓴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一) 增资金额

    1、甲乙双方同意以货币资金共同对丙方进行增资,其中甲方向丙方投入
1020 万元,乙方向丙方投入 98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变更为
4000 万元,甲方仍持有丙方 51%股权,乙方持有丙方 49%股权。

    2、甲乙双方的增资为认缴出资,认缴出资日期为 2052 年 4 月 26 日。

    (二) 工商登记变更

    丙方负责对上述增资进行工商变更,上述变更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30 个工作
日内完成。

    (三)各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丙方的债务、债权承担责任分享利益;
甲乙双方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损失及风险。


                                     4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
务,以维护各方的权益。

   3、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对其违约违规而给其他方造
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国晟高瓴的资金实力,满足其市场开发
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招投标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对公司影响: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2、独立意见



                                  5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国晟高瓴的资金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
资子公司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以同等对价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公
允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过去 12 个月内与本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晟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395.78万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62%。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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