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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08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一年九月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三、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2.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2388 号科博达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桂华先生

   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13:30-14:30,与会人员签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参加会
       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审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 审议《关于选举周文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
   注: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选举第二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六、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七、投票表决

      1.   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2.   股东填写表决票并投票表决
      3.   监票、计票人员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八、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情况宣读见证意见

   十、签署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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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1-034)中的相关规定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手续
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
工作。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
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
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
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
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
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
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
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由大
会主持人安排发言顺序。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进行,每一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
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股东违反前款
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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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
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
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
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
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本次审议的议案 2 采用累积投票。对于该议案,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
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
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做弃权处理。

    九、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两项议案,其中,第 1 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2 项为普通决议议案。

    十、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十一、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接受体温检
测、出示动态随申码、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
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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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结合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负有诚信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社会公

 1     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   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

       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   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

       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

                                                        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八十四条 ……                                  第八十四条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

 2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采用累积投票制。

       制。                                                 ……

           ……

           第九十五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        第九十五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3
       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为通过有关新任董   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立


                                                 5
    事、监事选举提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                       即就任;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

4   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   都含本数; “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不含本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请各位股
       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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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近日,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王永才先生因工作
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公司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提名周文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选举。




                                  7
附件:

周文岳先生简历:

    周文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深圳巨潮证券电脑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雷射通讯(上海)有限公司;1997 年至 2003 年,历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16 年,先后
担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16 年 6 月至今,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周文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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