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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博达: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
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通过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结合
内外部环境的具体变化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
效执行,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规范公司经营活动起到了促进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
经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
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在公司业
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
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信和担保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
或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的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制定,
薪酬的确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兼顾了对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责任、勤勉尽职
的评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
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参照相关地区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情况,根据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
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柯桂华、柯炳华、柯磊、陈耿、许敏、裴振东为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六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上述六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九、《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林、吕勇、马钧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未发现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提名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孙林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