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2.25 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
新溪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溪水务”)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
下简称“广发行汕头分行”)签署《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及《最高额权利质押
合同》,新溪水务以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 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项下收
费权按 50%份额质押给广发行汕头分行,期限 15 年,向广发行汕头分行借款人
民币 1.95 亿元,并申请履约保函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2017 年 8 月 11 日,公
司与广发行行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新溪水务该笔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自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5.20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披露
关于 2017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19 号)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本次担保履行相应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定期披露上述担保实际履行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与东兴路交界处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排水管网、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 99.50%股权,达濠市
政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 0.50%股权,汕头市联泰新溪
水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汕
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050.00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050.00 万元, 2016 年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未实现运营
收入。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的总资
产为人民币 10,570.45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70.45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未实现运营收入。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类型:借贷;
(三)期限:不超过十五年;
(四)金额:人民币 2.25 亿元;
(五)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
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
如下意见: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 2017
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商业银行项目融资资金的
效率,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项目融资及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
152,0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授权系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因实际业务需
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有利于其融资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下
属子公司的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65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8 亿元的 152.58%,本次公司为下
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8 亿的 32.23%,且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