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
召集,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
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
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经拟定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经拟定的公司《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9)。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