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2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5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11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
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有序决策,
规范而高效地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董事投票选举,一致同意黄建勲董事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董事投票选举,一致同意陈健中董
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吴必胜 吴必胜、彭厚德、刘文华
提名委员会 刘文华 刘文华、陈健中、陈小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小卫 陈小卫、陈健中、刘文华
战略委员会 黄建勲 黄建勲、刘文华、吴必胜
注: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 名;吴必胜先生为审计
委员会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