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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泰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7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
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
保函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3,000 万元的非融资性保函,专用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PPP 项目投标,保函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以保函有效期限为准)。同时,为了
保证项目投标的顺利开展,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保函具体事宜,有
关上述保函具体内容以届时银行出具的保函文本为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
议案》;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所属的联合体中标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捆绑 PPP 模式实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中
标联合体需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现根据《联合体
协议》的约定,联合体各成员需履行出资义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24,100 万元
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额的 30%),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8,075 万元人民币,
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75%。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