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
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
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