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19-01-23
股票代码:603797 股票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环保”或“发行人”、“公
司”)公开发行 3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联泰转债”,债券代
码“113526”)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0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9 年 1 月 21 日的《上海
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 39,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90 万张,
39 万手。
2、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
进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联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泰环保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828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828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
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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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联泰
配债”,配售代码为“753797”。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
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
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213,34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389,985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390,000 手的 99.996%。
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53,340,000 股,可优先认购联泰转债上限总额为
97,505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60,000,000 股,可优先认购联泰转债上限
总额为 292,480 手。
4、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联泰发债”,申购代码为“754797”。每个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
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联泰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联泰转债申
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 39,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
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1,7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
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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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联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联泰转债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9、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19 年 1 月 21 日刊登的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联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2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联泰环保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828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828 手可转债。
(二)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码为
“753797”,配售简称为“联泰配债”。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认购 1 手“联泰配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若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联泰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联泰配债”的可
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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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联泰配债”的可配余
额。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
足额资金。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
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
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
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
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处进行。
(1)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22 日(T-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上午 11:30 前,逾期
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3)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上午 11:30 前。
2、发送认购资料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广发证券处进行。原
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 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11:30 之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邮箱 gfcb001@gf.com.cn
处。邮件标题应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优先认购联泰转债”。
(1)《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是 EXCEL 版);
(2)签字、盖章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
(3)《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
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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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请务必保证 Excel 版本《网下优先认购表》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
如有差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以 Excel 版文件信息为准。
《网下优先认购表》见《发行公告》附件一,其电子版文件可在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广发证券官方网站(www.gf.com.cn)下载,下载路径为“我们的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公告—可转债专栏”处。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30 分钟后未收到
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 020-87555297;020-87555292 进行确认。已获
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无需拨打咨询电话。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填写的《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至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个股东只能提交一份《网下
优先认购表》,如某一股东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网下优先认购表》,则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有权确定最后一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不接受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
式进行优先认购。
3、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 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11:30
之前全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
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联泰转债优先”字样。如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A123456789 联泰转债
优先。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购资金到账查询电话 020-87555297;020-8755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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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 号 3602000129200257965
人行系统交换号 102581000013
银行查询电话 020-83322217、83370098
联系人 黄滨
汇款用途 “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联泰转债优先”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确保认购资金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11:30 前汇
至上述指定账户。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数量大于认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认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认购数量即为认购上限;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
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请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仔细核对汇款
信息并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
则余额部分将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T+2 日)按汇入路径返还。认购资金在认购
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4、验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5、律师见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见证意见。
(四)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
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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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
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本次可转债申购代码为“754797”,申购简
称为“联泰发债”。申购价格为 100 元/张。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
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
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联泰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联泰转债申
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不合格、休眠和注销
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2019 年 1 月 23 日(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
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
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
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19 年 1 月 24 日(T+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
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
定发售结果。2019 年 1 月 24 日(T+1),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
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019 年 1 月 25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
券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联泰转债的数量并准
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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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
算。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基数为 39,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1,7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
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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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754-89650738
联 系 人 :林锦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系电话 :020-87555297;020-87555292
联 系 人 :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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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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