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PPP 项目合同;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下称“项目”)预期总投资人民币 186,903.22 万元(最终总投资金额
以嘉禾县审计局决算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本项目两个子
项目包的合作期如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合作期暂定为
15 年,其中每个分子项目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3 年;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合作期暂定为 30 年,其中新建、改造项目建设期 1 年,新建、
改造及存量项目运营维护期 29 年。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
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
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
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
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一、概述
2018年12月27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
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确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下称“达濠市政”)、非关联方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省院”)
所组成的联合体(下称“联合体”)中标“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下”称“项目”)(公告编号“2018-071”)。
2019 年 1 月 25 日,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嘉禾住建局”)与
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
(下称“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审议程序的情况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嘉禾
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及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事项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总投资金额
根据经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立项报告)及财务分析,本项目预期总投资为
人民币 186,903.22 万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嘉禾县审计局决算为准)。
(二)结算方式
1、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包自各分子项目初验合格且试运营之日起,运营补贴
按季度支付,但首次支付时间为初验合格且试运营满半年,并支付半年运营补贴。
2、污水处理项目自各子项正式启动试运营之日起,服务费按季度支付。
(三)项目合作期限
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包括嘉禾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城区雨污分流提质改造、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陶家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等,合作期为 15 年,其中每个分子项目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3 年。
2、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包括嘉禾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工程;已建成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移交运营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行
廊镇等 9 个镇村污水处理及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等,合作期为 30 年,其中新建、
改造项目建设期 1 年,新建、改造及存量项目运营维护期 29 年。
(四)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
定,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或歧义,应当努力协商解决;若各方协商不
成,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予以协调和沟通;协商不成或第三方机构无法协调,
任何一方可以向郴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和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的获得进一步扩
展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性
发展。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建
成和运营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
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合同由嘉禾住建局与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后续,联合体成员须按《项
目招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及合同等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按照
嘉禾住建局的通知要求,与嘉禾住建局再行签订项目 PPP 合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