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0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8〕1310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9,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9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8,000,000.00 元(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382,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014
号),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有关规定,公司和承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2003020029200142915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30764638
3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04390700005285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391680100100033120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
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账户注销事宜通知了保荐机
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行、保荐
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结算账户正式撤销回单。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