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环保”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就广 东联泰环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联泰环保经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0 号”文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34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 5.96 元/股,并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 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213,3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34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3名,分别为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 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鼎航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 份数量为224,000,000股,(包含2018年度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数,下同),占公司 总股本的70.08%,其将于2020年4月13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13,34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3,340,000 股。 (二)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213,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送红股一股,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三股,送转股合计 85,336,000 股,其中派送红股 21,334,000 股,转增股本 64,002,000 股。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298,676,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24,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4,676,000 股。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广东联泰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联 泰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7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转股 20,975,515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9,651,51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22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95,651,51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 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振达、黄婉茹、黄建勲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联泰环保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 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该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联泰 环保实际控制人或者在联泰环保的任职职务的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的联泰环保 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联泰环保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联泰环保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本公司所持的联 泰环保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联泰环保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联泰环保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公司不再作为联泰环保的控股股东而终止。 (三)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的联泰 环保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联泰环保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联泰环保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本公司所持 的联泰环保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联泰环保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联泰环保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 (四)公司法人股东深圳鼎航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的联泰环保股 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联泰环保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联泰环保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24,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序 股东 司总股本(2020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号 名称 年 3 月 31 日)比 股数量 例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 1 157,315,200 49.21% 157,315,200 0 公司 2 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 51,049,600 15.97% 51,049,600 0 有限公司 深圳鼎航投资有限公 3 15,635,200 4.89% 15,635,200 0 司 合计 224,000,000 70.08% 70.08%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上市后(2020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年 3 月 31 日)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24,000,000 -224,0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24,000,000 -224,000,000 0 A股 95,651,515 224,000,000 319,651,515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5,651,515 224,000,000 319,651,515 股份总额 319,651,515 0 319,651,515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联泰环保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中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联泰环保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联泰环保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联泰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晓 刘令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