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预计不会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
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
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
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
明确规定。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
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
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也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
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
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