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
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核准批复有效期截止至 2021 年 7 月 8 日(证
监许可[2020]1396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处于实施的关键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工作按期落实,并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 30%以上的实际
情况,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指引、
规则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及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0 年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目前已完成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工作,并为此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2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和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I1023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公
司与立信协商一致,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
立信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公司董事会对其专
业水平、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认可。鉴于此,公司拟继续聘任立
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 2021 年的审计费
用将根据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实际水平和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
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
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
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独立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
目的竞标;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
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若后续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
黄婉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 《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公 司 先 行 参 与 项 目 竞 标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21-02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 年度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
订)》以及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 2021 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职工
监事薪酬作适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依《独立董事聘任合同》约定执行,拟定了
上述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税前津贴总额(万元)
张荣 董事(总经理) - -
林锦顺 董事/董秘/副总经理 - -
张腾耀 职工代表监事 17.50-21.70 -
备注:2020 年度公司实际发放的董事、监事薪酬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
酬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详见《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
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公司的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作适用调整,并拟定了
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区间(万元)
张荣 总经理 31.1-38.6
李全明 副总经理 25.4-31.4
陈乐荣 副总经理 25.4-31.4
林锦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5.1-31.1
陈国雄 副总经理 25.1-31.1
杨基华 财务总监 25-31
余朝蓬 副总经理 25.4-31.4
刘仲阳 总工程师 25.3-31.3
备注:2020 年度公司实际发放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薪酬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
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
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7,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
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
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 2020 年度子
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共计人民币
57,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
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担保预计
的议案》
公司因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
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 137,000.00 万元。根据有关金融机构
要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
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自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
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同意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
额度、循环提供。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事后独立意见,关
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