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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泰环保: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28 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238,532,365.05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143,130.72 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 230,389,234.33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60,553,061.8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 470,275,193.40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 81,431,307.20 元,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额为 73,288,176.4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110,563,210.8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余
额为 463,764,367.63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分红年度合并    占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送    每 10 股派                  现金分红     报表中归属于    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                                    每 10 股转
             红股数       息数(元)                    的数额(万   上市公司普通    司普通股股东
 年度                                    增数(股)
             (股)       (含税)                    元)(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的比
                                                                   润(万元)         率(%)
2020 年               0              0            0           0        23,853.24              0
2019 年               0       1.6563              4     5,280.00       17,596.46         30.00%
2018 年               1         1.04              3     2,218.74        7,352.88         30.1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
                                                                       46.10%
比例(%)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核准批复有效期截止至 2021 年 7 月 8 日(证
监许可[2020]1396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处于实施的关键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工作按期落实,并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 30%以上的实际
情况,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指引、
规则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正在推进中,从股
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