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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泰环保: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

    被担保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过去 12 个月,公司接受联泰集团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6.74 亿元(包
括本次担保金额,下同);截至目前联泰集团累计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 39.04 亿
元;公司接受黄建勲先生提供的担保的金额为 2.7 亿元,截止目前黄建勲先生累
计提供担保金额为 8.05 亿元,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控股股东联泰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
生为公司向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创兴银行汕头分行”)申请
融资授信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概述

    2021 年 8 月 17 日,联泰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分别与创兴
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
创兴银行汕头分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次担保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联泰集团及黄建勲先生为公司及公司下
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汕头市濠江区赤港红桥城建办公综合楼第七层之一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环保项目投资,旅游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筑工程施工;销售:建筑材料、
建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联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联泰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4.60%。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20.12.31              2021.3.31


       资产总额                 9,377,288.68           9,454,552.40


        净资产                  2,719,548.67           2,737,334.98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485,845.25           440,436.08


        净利润                   40,771.63              34,842.01
             (二)关联方:黄建勲先生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建勲先生无偿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为

         8.05 亿元。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创兴银行汕头分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
         根据银行的要求,联泰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分别与创兴银行汕
         头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本次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日,联泰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
         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截止公告披露日,关联方对公司及下属子
                           授权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内实
 类别           关联方                                   公司提供的担保仍处于协议有效期的累
                           内担保总额   际发生担保金额
                                                           计金额(包括本次担保合同金额)


接受关联

人提供融        黄建勲       100,000        10,000                      80,500

资担保


接受关联

人提供融       联泰集团      120,000        10,000                     390,400

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本次担保不收取

         任何费用,公司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联泰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有利于公司融资活动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存在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

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自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联泰集团及实
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分
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
额度、循环提供。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事后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本次担保予以披露。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授权期限内担保实际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