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与非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公司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非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合作公司的名称: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
公司”,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 出资金额及比例: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总额不超过 2,100 万元(人民币,
下同),出资比例为 30%。
● 本事项已经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合作公司是否能够高效投入运营并顺利实现盈利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专注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业务,为进
一步落实“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环境服务商”的战略布局,积极发展环保
相关多元化服务业务,提升公司环保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拟与非关联方广东加南
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南环保”)签订《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
设立合作公司—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其中公司
以货币形式出资总额不超过 2,100 万元,占合作公司注册资本 30%),主要从事
柴油机排气后处理系统非贵金属催化捕集专用设备制造和销售;气体、液体分离
及纯净设备制造、销售等。
(二)对外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非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
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时,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授权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合同/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并按
照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履行出资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东加南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073529570T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营业期限自:2013 年 7 月 23 日
(五)营业期限至:2023 年 7 月 23 日
(六)法定代表人:黄育新
(七)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沿河路 14 号 A
(八)经营范围:环保生物制品、环保专用设备、节能环保产品、环保材料、
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汽车尾气净化产品、细颗粒物治理产品、柴油机颗粒
过滤器、柴油机尾气净化系统设备的生产及相关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环保工程
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投资管理;纺织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分装及销售;
包装制品、纸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以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一)公司名称: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 万元
(三)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沿河路 14 号 D
(四)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
料及助剂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五)股权结构:
序 出资额
股东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非货币出资
1 广东加南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900 70%
(专利技术作价出资)
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2,100 30%
合计 / 7,000 100%
备注:专利技术经双方共同委托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加南
环保拟对广东联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涉及的无形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科华评报字〔2021〕第 46 号),加南环保所有的无形资产方式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组
合所有权评估价值为 4,906.95 万元。
四、对外投资事项的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合作公司尚处于筹备阶段,《投资协议书》及合作公司章程等尚
未签署。合作公司是否能够高效投入运营并顺利实现盈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切实做好
管控,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作公司属于公司向新的环保服务领域拓展需要,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落实环保综合服务布局,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以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