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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0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九月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 年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

“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

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上发言,应在签到时在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

安排发言。未经登记的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发言次

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

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回复股东提出的问题,如问题涉及与本次

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公司一时无法

回答的请各位股东予以谅解。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

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

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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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30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人
数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两名

     三、宣读有关议案

      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四、对上述议案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股东代表)提
问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六、休会,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七、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的投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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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924,243.32 元,公司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9,892,959.07 元。

    公司依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指引、规则要求以及《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如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因素)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584,060,502.00 股,若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116,812,100.40 元(含税)。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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