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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泰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1-11-11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7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6号)核准,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票134,253,637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募集总金额
828,344,940.29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817,901,807.97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联泰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478号),到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广
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和承销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等九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募集资金监管上严
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2003020029200188075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33087142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44050165090100001106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645774599912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78100180807788005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445006000013000140608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9550880207313100489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999009228710703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401696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1,446.24万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公司也已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并将账户注销事宜通知了保荐机构申万宏源。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