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
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现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1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徐冬冬 2009 年 2006 年 2012 年 201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蒋玉龙 2019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20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唐艺 2013 年 2014 年 2012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玉龙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广东骏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唐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
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2021 年度,在执业过程中,立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度
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
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关于确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公司本次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