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54 元/股(含本数,下同)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34 元/股(含本数,下同)。
一、 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2021 年 10 月 26 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54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
润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5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10.34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
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577,499,119*0.2/584,079,715≈0.20 元/股
即: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10.54-0.2)+0]/(1+0)=10.34
元/股。
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0.34 元/
股及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进行测算,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67.1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约为 1.66%;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483.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