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关于经营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合同之修正合同》之污水处理补充协议及污泥处置补充协议(二)的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关于
经营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合同>之修正合同》之
污水处理补充协议及污泥处置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关于经营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合同>之修
正合同》之污水处理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与《长沙市岳麓污水
处理厂<关于经营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合同>之修正合同》(以下简称“《修正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修正合同》与补充协议就同一事项不一致,以
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按《修正合同》继续执行。
●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关于经营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合同>之修
正合同》之污泥处置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与《长沙
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关于经营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合同>之修正合同》之污
泥处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污泥处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
充协议(二)》与《污泥处置补充协议》就同一事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二)》
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按《污泥处置补充协议》继续执行。
● 特许经营期:自开工日起至 2039 年 12 月 31 日止(含建设期)。
● 特别风险提示:本协议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服
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一、概述
为保持岳麓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付费与支付机制的一致性、运营标准及
考核的统一性,岳麓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的污水部分和污泥部分扩容工程按
子项目分别实施,其中污水部分扩容工程采用补充协议形式实施,污泥部分扩容
工程采用补充协议(二)形式实施。2022 年 9 月 27 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与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联泰”)分别签订了《补充
协议》及《补充协议(二)》,明确了双方在扩容工程实施完成后的权利义务。
二、审议程序情况
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的议案》,同意由
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联泰以自筹资金投资岳麓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建
设项目(包括污水部分和污泥部分子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41,480.1 万
元(最终以政府审核为准)。
三、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项目 《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二)》
乙方享有岳麓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范围包括长沙市岳
麓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
由乙方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 由乙方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
特许经
维护及移交。乙方拥有本项目设施占有 维护及移交岳麓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
营权
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并负责提供污水 工程(污泥部分)的项目设施,并负责
处理服务,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收取污水 提供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达到 100%的
处理服务费。 污泥处置率。
特许经
自开工日起至 2039 年 12 月 31 日止(含建设期)。
营期
扩容工程计污水处理规模为 15 万吨/日,
其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期管理用 在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车间
房、变配电间、生化池、污泥泵站、二沉 内已投运的 4 条污泥干化机生产线旁
建设内
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 新增干化机生产线及相应除臭系统,
容
消毒池新增天幕遮阳系统;原有建构筑物 新增的污泥(含水率不超过 80%)深
新增设备:二期中间提升泵站、加药间、 度脱水处理规模 160 吨/日。
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
池、鼓风机房、配电间、污泥脱水间等。
最终以政府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因建设内容系在已投运深度脱水车间
项目建设新增用地 22,319.81m2 ,土地使用
土地使 内新增生产线及相应除臭系统,无需
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终止时,
用权 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污泥处置补充协
乙方应将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
议第 6 条约定执行。
污泥深度脱水工程的污泥处理量计量
已处理污水量=计量仪表读数的计量水量
处理量 方式按照污泥处置补充协议 10.1 条款
当期流量计校正系数
执行。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
由固定部分、变动部分两部分组成。以吨 污泥深度脱水工程的污泥处置初始单
污 水 处 为计价单位,基准单价 2.0602 元/吨(其 价为 467.30 元/吨(含固定部分、变动
理 服 务 中固定部分单价为 1.1732 元/吨;变动部 部分、外运费用及末端处置费用)。
费
分单价为 0.8869 元/吨)。
固定部分按上述标准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一)协议各方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
赔偿有违约方支付,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协议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
违反协议给另一方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按照不可抗力相关条款规定免责;
(三)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或可能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
违约责
减少损失,如未采取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中扣除本应能够减少的损失,
任
受损害方有权获得因试图减少损失而合理发生的任何费用;
(四)如损失的一部分由受损害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受损害方
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赔偿中应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五)双方均不应对由于或根据协议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
间接、特殊或附带损失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
生效日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系公司污水污泥处理一体化项目,该合
同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污水、
污泥处理规模及其一体化处理能力,有助于形成规模效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同时为公司后续拓展污水污泥处理一体化业务提供更多的经验。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协议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服务费收入波动
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