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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泰环保: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回复的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收到中
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18 号),
就近期公司公告拟以合计 8,521.36 万元现金收购联泰实业 100%股权及天汇健
24.50%股权,通过本次收购将获得天汇健 75.50%股权,因交易对方得成投资、
联泰投资与公司受同一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分析,投服中心对本次
收购中的业绩奖励条款尚存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建议权。自收到《股
东质询建议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上述问题对业绩补偿相关条款进行核查,
现就《股东质询建议函》所提问题及建议回复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含义。

    问题:得成投资和联泰投资承诺天汇健 2023-2025 年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1,750.16 万元、2,006.52 万元、2,250.16 万元,累计不低于 6,006.84
万元。如天汇健在承诺期满时实现的累计实际盈利数达到上市公司要求,由上市
公司对天汇健管理层进行奖励,但未披露具体的奖励条件及金额。一方面,请说
明上述业绩奖励的触发条件及奖励金额计算公式。另一方面,上述业绩奖励仅设
置了盈利数考核指标,未考虑盈利质量情况,如在天汇健存在大量应收账款的情
况下,对天汇健管理层进行奖励不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建议在业
绩考核时增加应收账款回收率等盈利质量考核指标。
    答复:

    (一)得成投资和联泰投资的业绩承诺

    公司公告所示为“得成投资和联泰投资承诺天汇健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天汇健所有者的净利润 应分别不低于
1,750.16 万元、2,006.52 万元、2,250.16 万元,承诺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天汇健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数不低于 6,006.84 万元。”

    (二)上述业绩奖励的触发条件、应收账款考核指标及奖励金额计算公式

    根据 2023 年 3 月 23 日三方签订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得
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四条
4.1 及 4.2 的约定,“4.1 盈利承诺期间期满时,如天汇健累计实际盈利数超过累
计承诺盈利数 50%以上(即超额利润/累计承诺盈利数>50%,不含本数),且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三年累计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正数,且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天汇健应收账款净额占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在 20%以下(含
本数),则公司同意对天汇健经营团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超额利润2%。”

    “4.2 奖励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支付的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款)
的 2%。具体奖励人员名单、分配方案由天汇健确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