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2023-04-27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
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广东联泰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泰环保”)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306 号)。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关于带
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导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事项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 2023 年 1-3 月,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2022 年第三季度,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期间发生额合计人民币 39,000 万元;2022 年第四季度,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期间发生额合计人民币 44,000 万元;2023 年 1-3 月,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期间发生额合计人民币 37,000 万元。资金占用方均在
每季末归还期间占用资金。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资金占用方已向公司归
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并向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立信的意见。立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
关注有关内容,该报告并未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认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我们将积极督
促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解决上述缺陷,及时就相关进展情
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章国政、郑慕强、姚卫国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