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305 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267,672,927.16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682,123.18 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 259,99,803.98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35,469,329.16 元,资本公积余额
为 1,155,925,113.61 元。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6,821,231.83 元,母公司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 69,139,108.63 元,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6,676,277.63 元,资本公积余
额为 1,144,420,695.07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以现金方式 占合并报表
分红年度合并
每 10 每 10 股 每 10 现金分红 回购股份计 中归属于上
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 股送红 派息数 股转 的数额 入现金分红 市公司普通
上市公司普通
年度 股数 (含 增数 (含税)(万 的金额(不 股股东的净
股股东的净利
(股) 税)(元) (股) 元) 含 交 易 费 利润的比率
润(万元)
用)(万元) (%)
2022 年度 0 0 0 0 4,901.10 26,767.29 18.31
2021 年度 0 2 0 11,549.98 102.91 30,344.85 38.40
11,392.42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属于
2021 中期 0 2 0 11,681.23 0 102.54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2020 年度 0 0 0 0 0 23,853.24 0
2019 年度 0 1.6518 4 5,280.00 0 17,596.46 30.00
2018 年度 1 1.04 3 2,218.74 0 7,352.88 30.1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104.62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向来重视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受近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政府财政支付能力
承压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已连续两年为负数,结合公司 2023 年
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资金状况,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
求,并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 30%以上的实际情况。经董
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
其他形式的分配,将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
资金状况,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2 年度暂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