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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普顿: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 2019-007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3 月 14 日,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崂山区深圳路 18 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以邮件通知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
到董事 7 名。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顿”或“公司”)
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政策导向,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
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
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达到
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资金为准。按回购价格上限 16.59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
价回购,预计回购数量约为 1,808,318 股-3,013,86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1.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万元)

 用于股权   1,808,318       0.90%           3,000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             -               -
  激励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013,863       1.51%           5,000


    如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等除
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59 元/股(含),价格区间上限未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及上述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
普顿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指定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
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
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
    5、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