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8-28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青
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号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制
订、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未侵犯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审议表决;
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选取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能直接反
映企业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同时也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状况的重要财务指
标。公司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至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
于 25%、40%、60%、80%作为业绩考核目标,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结合了公司的历史
业绩、行业状况、研发和财务投入、股份支付、未来发展等情况,设定的目标符
合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同时具有一定挑战性,有助于发挥激励对象
的主观能动作用,帮助公司实现产业目标和经营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个人考
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
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可行权的条件。上
述指标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三、关于朱磊先生辞任总经理及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朱磊先生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担任
公司重要职务并负责新业务开发,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委员会
委员,其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的相关职务也不变。我们认为朱磊先生辞去公司
总经理职务的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朱磊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不会影响
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朱磊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选举其为公司副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鉴于现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里不设置副董事长职务。本次任命朱磊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以《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为前提。
经审查,朱磊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上市公司副董事长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综上,我们同意在《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任命
朱磊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四、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聘任杨奇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查,杨奇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和身体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
条件。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杨奇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常欣、洪晓明、刘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