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康普顿:康普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30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号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青岛

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贷款担保额度的框架

预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

报酬的议案》、《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与讨论,鉴于公司

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

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731,039 股后的总股本 197,268,961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6 元(含税),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

32,746,647.5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我们认为:该预

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

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汇丰银行、浙商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 亿元整(最终以合

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等,具

体授信数额和授信期限将根据上述银行最终审定授予的授信文件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贷款担保额度的框架预案》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实情况,公司为其提供贷款

担保有利于推进其生产经营开展。鉴于《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2 年度

贷款担保额度的框架预案》中所涉及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同于一

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其子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

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经审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等多方面了解,公司目前经营良

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

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考虑到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

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

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在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依法履行

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了确保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性和连续性,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九、《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拟开展乙二醇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根据生产产品原材料需求测算,期货保证金最高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有利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对冲现货成本,促进自身长期稳健的发展,公

司已制定《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

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

险管理体系。该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十、《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

职资格的要求,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补选王润强先生为公

司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常欣、洪晓明、刘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