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 的要求,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润强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常欣、洪晓明、刘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