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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友钴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04-28  

						                                      华友钴业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99                            公司简称:华友钴业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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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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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雪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琦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马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8,633,112,566.71        7,884,310,556.35                       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         2,636,463,617.19        2,249,475,684.85                      17.20%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314,818,552.48         -389,686,428.96                      19.21%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53,247,704.19             903,577,795.06                   1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122,382.54             30,082,797.14                   -46.4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9,744,951.82             31,926,808.49                   -69.48%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0.64%                     1.45%                   -55.55%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32                     0.068                   -52.9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32                     0.068                   -52.94%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4,330.2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8,194,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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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666,936.53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26,691.87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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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额                                 -1,312,205.62
               合计                           6,377,430.72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4,60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                       股东性质
                         数量       (%)                                       数量
                                                  量           态
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155,034,     28.97%   155,034,000                             /    境外法人
                                                                无
                            000
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   108,884,     20.34%   108,884,000                             /    境内非国
                                                                无
司                          000                                                             有法人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0,621,0      7.59%    40,621,028                             /    国有法人
                                                                无
                             28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   34,400,0      6.43%    34,400,000                             /    国有法人
                                                                无
投资基金                     00
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   20,854,0      3.90%    20,854,000                             /    境内非国
                                                                无
                             00                                                             有法人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   18,289,5      3.42%    18,289,522                             /    国有法人
                                                                无
资有限公司                   22
浙江金桥创业投资有限   15,932,0      2.98%    15,932,000                 13,975,746       境内非国
                                                                质押
公司                         00                                                             有法人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   9,193,00      1.72%     9,193,000                             /    境内非国
                                                                无
资管理有限公司                0                                                             有法人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7,350,00      1.37%     7,350,000                             /    境内非国
                                                                无
                              0                                                             有法人
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   6,934,47      1.30%     6,934,472                             /    国有法人
                                                                无
限公司                        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1,598,601     人民币普通股            1,598,601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075,300                             1,075,300
外贸信托汇金聚富(中信建投 1 期)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集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567,502                               567,502
                                                                  人民币普通股
易担保证券账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530,300                               530,300
                                                                  人民币普通股
易担保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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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510,300                        510,300
                                                           人民币普通股
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融赢                   500,000                        500,000
华泰 3 号伞形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人民币普通股
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494,100                        494,100
                                                           人民币普通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491,520                        491,520
                                                           人民币普通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孙继民                                           456,300   人民币普通股         456,300
杜霞敏                                           376,300   人民币普通股         376,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大山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伟通与华友投资实际控制人
明                                陈雪华为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37.89%,主要因为IP0首发募集资金及期末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49.66%,主要因为加大了与客户票据结算规模所致;
3.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8.42%,主要是钴产品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4.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7.74%,主要因为原料采购增加所致;
5. 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10%,主要因为尚未到期还本付息短期融资券应计未付利息增加所致;
6. 长期应付款系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款;
7.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75%,主要因为非洲子公司矿业税大幅增加所致;
8.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07%,主要因为衢州项目转固后项目贷款利息支出停止资本化及借
    款增加所致;
9.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121%,主要因为客户应收款增加而导致坏账准备加大;
10.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2446%,系政府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11. 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53%,系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2. 收到税收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83%,主要由于收到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1%,主要因为本期衢州
    项目投资减少;
1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7.71%,主要因为生产经营规模增长,银行贷款规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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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否
                                                                                                       否
         承                                                                                  承诺           及
                                                                                                       有
承诺     诺                                             承诺                                 时间           时
                承诺方                                                                                 履
背景     类                                             内容                                 及期           严
                                                                                                       行
         型                                                                                  限             格
                                                                                                       期
                                                                                                            履
                                                                                                       限
                                                                                                            行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
                           第二大股东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投资”)分别
                           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大山私                                                                       首次公
                           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
                人股份                                                                       开发行
与首次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有限公                                                                       的股票
公开发   股份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
                司、桐乡                                                                     上市之    是   是
行相关   锁定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市华友                                                                       日起三
的承诺                     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
                投资有                                                                       十六个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
                限公司                                                                        月内
                           市后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
                           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
                           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山公司、第二大股东华友投资还分别承诺:“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减持意向如下:在锁定期(包括延长
                                                                                             在锁定
                           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公司每 12 个月直接或间接转让所
                                                                                             期(包
                           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包括延
与首次                                                                                       括延长
                大山公     长的锁定期)届满时发行人总股本的 3%。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公开发   持股                                                                                的锁定
                司、华友   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              是   是
行相关   意向                                                                                期)届
                 投资      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的承诺                                                                                       满后的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
                                                                                             24 个月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 24
                                                                                               内
                           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能
                           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
                           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首次          中非基     公司股东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基金”)、中国-      首次公
         股份
公开发          金、中比   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承诺:“自发行      开发行    是   是
         锁定
行相关           基金      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的股票
                                                    7 / 23
                                                                     华友钴业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承诺                     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上市之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起十
                                                                                            二个月
                                                                                              内
                           公司股东中非基金、中比基金还分别承诺:“在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届满 24 个月内,本公司若要减
                           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在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则转让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人上一
                                                                                            首次公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开发行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发行人股票
与首次                                                                                      新股前
                中非基     复权后的价格。减持数量最高可达本公司锁定期届满初持有发行人首
公开发   持股                                                                               已发行
                金、中比   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0%。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是   是
行相关   意向                                                                               股份锁
                 基金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
的承诺                                                                                      定期届
                           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
                                                                                            满 24 个
                           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以减持发
                                                                                             月内
                           行人股份。若在锁定期满 24 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
                           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就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公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如发行人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董
                           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具体原因,向股东大会提出替代方案。独立董事、
                           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对替代方案进行审议前,公
                           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
与首次
                公司及     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公开发   股价
                公司控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是   是
行相关   稳定
                股股东     如控股股东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则
的承诺
                           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
                           行《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并自违反《预案》规
                           定之日起 1 个月内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分得的现金股利的
                           20%返还发行人作为罚金。如未按期返还,则发行人有权从之后发放的
                           归属于控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中扣除,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缴纳罚
                           金额。
                           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有关事宜,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关于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招股
与首次                     法律责任。
         说明
公开发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书信    公司                                                                                  是   是
行相关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
         息披
的承诺                     将自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按如下方式回购首次
         露的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承诺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已完成但未上市交易
                           前,则发行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已缴
                                                    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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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的股票申购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额返还给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已完成并上市交易后,
                           则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与发行人违法事实被有权机关最终认定
                           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孰高者。发行人将在违法事实被有权机关最
                           终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启动回购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实施。发行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回购实施时,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
                           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
                           资者损失。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发行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接受行政主管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裁判。”
                           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有关事宜,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山公司及第二
                           大股东华友投资分别承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
         关于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招股
与首次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说明   大山公
公开发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自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机
         书信   司、华友                                                                              是   是
行相关                     关最终认定之日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
         息披    投资
的承诺                     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
         露的
                           损失。
         承诺
                           本公司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
                           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义务
                           前,本公司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转让发行人股份用以筹措投
                           资者赔偿资金的除外)。”
                大山公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山公司、第二大股东华友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谢伟通
                司、华友   先生和陈雪华先生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自成立以来应缴未缴社会保
                投资及     险和住房公积金可能导致的结果承诺如下:如果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与首次
                实际控     因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自成立以来至今的实际缴纳情形,而被任
公开发
         其他   制人谢     何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任何政府主管      已完成   是   是
行相关
                伟通先     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
的承诺
                生和陈     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其将以除直接或间
                雪华先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外的其他财产无条件全额承担,并承担与此相关
                  生       的一切费用。
         关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全体股东已出具的声明:公司与公司股东
         不存              之间不存在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的任何涉及和/或可能涉及的投资
与首次
         在对              者投资回报承诺、公司经营业绩承诺、与公司上市有关的相关承诺、
公开发          全体股
         赌协              补偿条款、股份回购等协议或承诺。自声明出具之日起,无论是否与                    是
行相关            东
         议等              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有任何涉及和/或可能涉
的承诺
         特殊              及的投资者投资回报承诺、公司经营业绩承诺、与公司上市有关的相
         协议              关承诺、补偿条款、股份回购等事项的约定或承诺均予以废止,并不
                                                      9 / 23
                                                                      华友钴业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或安              就该等事项向公司和/或股东之间追究违约责任。本声明出具日后,如
         排的              再做出涉及上述内容之约定的,亦可以依据本声明将相关协议视为自
         承诺              动无效,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抗本声明效力。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大山公司、第二大
                           股东华友投资及共同控制人谢伟通先生、陈雪华先生(以下合称“承
                           诺人”)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函的主
                           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所控制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
                           或者参与同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和活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所控制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
                           或者参与同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和活动;
                大山公     3、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近似的业
         避免
与首次          司、华友   务,包括:
         同业
公开发          投资、中   (1)在中国境内和境外,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长期有
         竞争                                                                                       是   是
行相关          非基金、 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效
         的承
的承诺          中比基     能构成竞争业务或活动;及(2)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
          诺
                  金       他人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
                           (3)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承诺人及
                           所控制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果业务拓
                           展后产生竞争,承诺人及所控制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
                           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以上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生效,至承诺人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之日或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机构终止上市之日自动失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
                                                                 公司名称
                                                                              司
                                                                               陈雪华
                                                               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4 月 27 日
                                                                       日期




                                                   10 / 23
                                                         华友钴业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16,404,366.20                       592,067,839.9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99,908,732.31                       267,213,722.50
     应收账款                          351,440,730.87                       253,886,692.93
     预付款项                          231,410,270.89                       227,068,475.4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52,847,924.34                       27,426,967.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551,237,646.19                     2,407,967,705.7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470,820,526.31                       441,943,600.57
       流动资产合计                  4,874,070,197.11                     4,217,575,004.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3,006,259.03                       193,006,259.0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171,004,360.18                       170,358,467.10
     长期股权投资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2,231,629,002.83                     2,264,625,577.71
     在建工程                          639,420,669.33                       484,970,397.17
     工程物资                          156,185,589.92                       190,063,874.80
     固定资产清理                                                                     -

                                         11 / 23
                                               华友钴业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生产性生物资产                77,650.86                       77,357.56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271,643,090.93                  276,213,125.15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23,179,509.60                    23,826,419.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180,872.98                    54,057,312.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715,363.94                     9,536,760.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59,042,369.60                3,666,735,551.73
         资产总计           8,633,112,566.71                7,884,310,556.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95,567,162.80                2,750,402,591.86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7,276,642.11                    6,309,705.58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78,068,251.71                  350,770,247.54
     应付账款                 785,611,372.39                  570,359,922.99
     预收款项                 28,733,188.73                    55,300,248.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724,458.71                    39,493,811.27
     应交税费                 73,213,776.44                    67,283,150.67
     应付利息                 30,671,078.50                    27,877,771.4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39,791,092.95                  520,254,532.2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55,279,800.00                  255,071,000.00
债
     其他流动负债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156,936,824.34                4,893,122,982.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65,341,700.00                  564,796,500.00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96,191,185.1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8,600,000.00                    6,000,000.00
     预计负债                   1,719,914.83                    1,179,1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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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益                         121,842,014.09                   123,387,833.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793,173.92                    13,944,178.8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7,487,987.95                   709,307,684.58
         负债合计                  5,964,424,812.29                 5,602,430,666.7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35,190,000.00                   444,19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17,365,536.85                   938,902,055.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65,679,775.66                   -67,045,685.10
    专项储备                             766,358.91                       730,199.55
    盈余公积                          95,487,655.99                    95,487,655.9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53,333,841.10                   837,211,458.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636,463,617.19                 2,249,475,684.85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2,224,137.23                    32,404,204.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68,687,754.42                 2,281,879,889.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8,633,112,566.71                 7,884,310,556.35
总计
法定代表人: 陈雪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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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4,382,471.44                                127,042,939.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6,293,589.33                                147,297,712.91
          应收账款             66,870,610.12                                 45,636,869.02
          预付款项               9,665,307.22                                14,068,565.43
          应收利息             40,373,570.02                                 29,447,307.44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1,148,621,279.93                                957,644,597.41
              存货             229,050,256.35                                215,934,811.7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38,430.16
        流动资产合计         1,865,257,084.41                            1,537,111,233.9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3,006,259.03                                193,006,259.0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762,968,531.97                                751,172,587.11
        长期股权投资         1,478,354,728.65                            1,478,354,728.65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159,446,578.06                                164,922,769.52
          在建工程               1,163,797.99                                          -
          工程物资                  510,625.59                                  461,864.95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8,259,782.05                                  8,392,927.69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902,914.39                                 1,634,707.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44,492.88                                  2,044,492.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78,491.88                                   844,228.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09,536,202.49                            2,600,834,566.35
              资产总计       4,474,793,286.90                            4,137,945,800.34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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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借款           1,385,155,657.24                  1,339,714,525.8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7,276,642.11                      6,309,705.58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4,000,000.00                    137,812,500.00
          应付账款             207,050,018.09                    119,607,018.63
          预收款项                101,826.81                      17,555,674.70
        应付职工薪酬             1,141,682.75                     10,212,495.90
          应交税费             49,131,575.41                      48,789,563.31
          应付利息             23,993,700.97                      24,526,543.78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51,484,125.23                     190,691,859.6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109,335,228.61                  2,145,219,887.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238,021.97                      4,357,826.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661,491.17                      21,661,491.1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899,513.14                      26,019,317.51
            负债合计         2,135,234,741.75                  2,171,239,204.8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35,190,000.00                    444,19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46,103,516.60                    567,640,035.60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95,487,655.99                      95,487,655.99
        未分配利润             862,777,372.56                    859,388,903.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39,558,545.15                  1,966,706,595.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74,793,286.90                  4,137,945,800.34
法定代表人: 陈雪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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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53,247,704.19         903,577,795.06
其中:营业收入                                     1,053,247,704.19         903,577,795.0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36,174,328.34         864,138,443.93
其中:营业成本                                       871,863,287.17         744,342,333.6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931,001.87          7,965,553.09
      销售费用                                         18,001,574.76        23,189,963.10
      管理费用                                         53,937,130.05        53,272,038.17
      财务费用                                         73,963,868.23        35,807,237.21
      资产减值损失                                      4,477,466.26          -438,681.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966,936.53        -3,864,000.00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0,000.00           1,285,422.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406,439.32        36,860,773.72
  加:营业外收入                                        8,421,924.85           330,796.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47.49             93,459.75
  减:营业外支出                                        1,069,675.68           646,335.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5,077.72            58,507.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758,688.49        36,545,234.62
  减:所得税费用                                        9,215,037.49          5,861,100.6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543,651.00        30,684,13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22,382.54        30,082,797.14
  少数股东损益                                         -1,578,731.54           601,336.8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45,855.97        10,859,980.3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365,909.44          7,650,8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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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365,909.44         7,650,882.61
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65,909.44         7,650,882.6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79,946.53          3,209,097.70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189,506.97        41,544,114.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488,291.98        37,733,679.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98,785.01         3,810,434.5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 陈雪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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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29,061,677.53                       314,495,277.52
  减:营业成本                         294,505,721.61                       257,333,099.8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64,489.72                      1,744,320.16
        销售费用                             561,480.74                       1,818,759.10
        管理费用                        23,834,919.71                        25,511,725.78
        财务费用                            4,285,784.15                      9,978,727.46
        资产减值损失                        4,624,671.97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966,936.53                      -3,864,000.00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300,000.00                                -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882,326.90                        14,244,645.1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6,833,644.36                        135,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747.49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93,734.89                         327,061.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64,498.94                          26,651.46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557,582.57                     14,053,083.4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69,113.89                      3,513,270.8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388,468.68                     10,539,812.62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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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388,468.68                    10,539,812.6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法定代表人: 陈雪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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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8,852,287.64                       825,117,335.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843,876.05                        58,579,811.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36,807,136.70                       348,609,260.9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5,503,300.39                       1,232,306,407.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26,845,627.07                     1,196,061,870.1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2,788,361.62                         67,334,600.4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571,331.89                         67,936,491.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46,116,532.29                       290,659,874.4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0,321,852.87                       1,621,992,836.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14,818,552.48                         -389,686,428.96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91,088.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918.80                            197,620.9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915,698.38                          1,152,4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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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6,617.18                     2,641,120.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5,268,756.31                   256,901,254.6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8,7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268,756.31                   265,601,254.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3,342,139.13                   -262,960,133.8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9,07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41,387,688.96                 1,479,443,206.0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50,653,110.19                   121,865,361.75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81,110,799.15                 1,601,308,567.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07,582,770.91                   893,945,856.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1,170,561.19                     17,470,891.54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15,119,251.11                    73,538,112.94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3,872,583.21                   984,954,86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87,238,215.94                   616,353,706.87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92,876.14                      1,047,635.38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784,648.19                   -35,245,220.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1,385,868.29                   372,299,658.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8,170,516.48                   337,054,438.48

法定代表人: 陈雪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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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友钴业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0,786,318.10           223,873,604.3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34,427.37             2,647,702.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34,729,374.81           286,499,123.4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7,550,120.28           513,020,43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1,395,997.19           374,622,501.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9,409,825.82            28,357,780.2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067,446.59             4,574,033.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70,142,567.17           292,533,079.0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0,015,836.77              700,087,394.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2,465,716.49            -187,066,964.55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500.00                50,167.5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2,958,656.69              9,642,178.75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66,156.69              9,692,346.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479,519.98             3,534,862.6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7,935,6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9,187,2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66,719.98            71,470,462.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99,436.71           -61,778,116.34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9,07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99,285,757.71           547,172,3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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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4,897,424.25            66,745,190.94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3,253,181.96           613,917,551.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12,359,841.55          363,756,746.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7,478,300.82            13,745,220.9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4,650,277.22             6,379,672.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4,488,419.59          383,881,63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88,764,762.37          230,035,912.35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71,749.08               -27,826.00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9,570,231.67          -18,836,994.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132,689.32            72,107,141.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0,702,920.99           53,270,146.58

法定代表人: 陈雪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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