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华友钴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2021-10-20
华友钴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2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概述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天
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莫科技”)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员
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拟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批激励对象包括在巴莫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巴莫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核心总监、总监、经理、副经理在内的
核心员工共 19 人。激励对象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巴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或“嘉兴巴达”)间接持有巴莫科技股权。
巴莫科技拟向持股平台定向增发不超过 1,000 万元注册资本(不超过巴莫科技
增发后注册资本的 4.8101%)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股权,每 1 元注册资本
对应的增资价格为 10 元(其中 1 元计入注册资本,9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完成后公司对巴莫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 38.6175%稀释为
36.7599%,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给公司的表决权将被稀释
为 25.1346%,公司仍将合计控制巴莫科技 61.8945%的表决权,巴莫科技仍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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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
股权激励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嘉兴巴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G3B03W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67
室-28
4、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文苓
5、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02 日
7、合伙期限至:2051 年 02 月 01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嘉兴巴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嘉兴巴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9789.448900 万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要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41366579H
6、注册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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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与信息产业配套的电
源产品及相关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兼零售;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锂离子电池检测、拆解、重组、回收处理、销售(含拆解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梯
次利用产品和系统的技术开发、租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
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 持股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7,642.1837 38.6175% 7,642.1837 36.7599%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225.3430 26.4047% 5,225.3430 25.1346%
杭州鸿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66.0889 22.5680% 4,466.0889 21.4825%
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6.6102 6.8047% 1,346.6102 6.4774%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03.3898 1.0278% 203.3898 0.9783%
北京协和联创光电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87.6608 2.4642% 487.6608 2.3457%
朱雪松 222.2222 1.1229% 222.2222 1.0689%
浙江巨匠钢业股份有限公司 195.9503 0.9902% 195.9503 0.9425%
嘉兴巴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000.0000 4.8101%
合计 19,789.4489 100.00% 20,789.4489 100.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2,084.06
负债总额 414,883.68
所有者权益总额 187,200.39
报表项目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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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415,176.90
净利润 18,932.62
四、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1、激励对象
(1)激励对象已设立员工持股平台 “嘉兴巴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巴莫科技股权。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批激励对象包括在巴莫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
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核心总监、总监、经理、副经理
在内的核心员工共 19 人。激励人数及激励股权认购数量如下:
激励人数 每人认购激励股权数量上限 每人认购激励股权金额上限
激励对象职务
(人) (对应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万元)
总经理 1 不超过 240 万元注册资本 不超过 2,400 万元
副总经理兼持股平台
1 不超过 379.68 万元注册资本 不超过 3,796.8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副总经理兼董事 1 不超过 54 万元注册资本 不超过 540 万元
副总经理 2 每人不超过 36 万元注册资本 每人不超过 360 万元
核心总监 3 每人不超过 24 万元注册资本 每人不超过 240 万元
总监 2 每人不超过 18 万元注册资本 每人不超过 180 万元
经理 6 每人不超过 12 万元注册资本 每人不超过 120 万元
副经理 3 每人不超过 9.6 万元注册资本 每人不超过 96 万元
合计 19 不超过 1,000 万元注册资本 不超过 1 亿元
备注:激励对象职务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职务等级为准。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以合法自筹资金认购激励股权。最终激
励对象名单及激励股权数量以巴莫科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2、本次激励股权的来源及价格
巴莫科技拟向持股平台定向增发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巴莫
科技增发后注册资本的 4.8101%),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增资价格为 10 元(其中 1
元计入注册资本,9 元计入资本公积)。
3、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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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授权巴莫科技董事会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后续事项。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巴莫科技向嘉兴巴达定向增发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完
善巴莫科技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巴莫科技的业绩
持续增长,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对巴莫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 38.6175%稀释为 36.7599%,同时华友控股委托给公司
的表决权将被稀释为 25.1346%,公司仍将合计控制巴莫科技 61.8945%的表决权,巴
莫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风险
1、激励对象参与意愿不强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激励计划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
实施的风险;
2、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外部环境原因导致巴莫科技业务开展不顺利,股权激
励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巴莫科技的激励机制,进一步
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巴莫科技的业绩持续增长,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
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
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实施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巴莫科技绩效考核体
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后,巴莫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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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巴莫科技的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
的行为与巴莫科技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巴莫科技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
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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