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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华友钴业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2022-06-28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111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价格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37.89元/股调整为28.92元/股;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53.84元/股调整为41.18元/股;
        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58.07元/股调整为44.44元/股。
     回购数量调整:
        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2,150股调整为223,795股,其中:
        首次授予回购数量由86,450股调整为112,385股;
        预留第一次授予回购数量由70,300股调整为91,390股;
        预留第二次授予回购数量由15,400股调整为20,020股。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手续

    1、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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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
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华友钴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
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华友钴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
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17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736名激励对象授予698.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89元/股。公司监事
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9
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88名激励对象授予164.3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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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7、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
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9日为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19.17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
见。
    9、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
整: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89元/股调整为28.92元/股;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84元/股调整为41.18元/股;
    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07元/股调整为44.44元/股;
    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2,150股调整为223,795股,其中,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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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回购数量由86,450股调整为112,385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第一次授予回购数
量由70,300股调整为91,39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第二次授予回购数量由15,400股调整
为20,020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的除外。
    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时,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
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调整方法如下:
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
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P=(P0-V)(1+n)=(37.89-0.3)
/(1+0.3)=28.92元/股;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P=(P0-V)/(1+n)=
(53.84-0.3)/(1+0.3)=41.18元/股;
    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P=(P0-V)/(1+n)=
(58.07-0.3)/(1+0.3)=44.44元/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事项,调整方法如下: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式计算的本次拟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Q=Q0×(1+n)
=172,150×(1+0.3)=223,795股,具体如下:
    1)根据公式计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调整为:
    Q=Q0×(1+n)=86,450×(1+0.3)=112,38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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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公式计算的限制性股票预留第一次授予回购数量调整为:
    Q=Q0×(1+n)=70,300×(1+0.3)=91,390股;
    3)根据公式计算的限制性股票预留第二次授予回购数量调整为:
    Q=Q0×(1+n)=15,400×(1+0.3)=20,020股。
    综上,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89元/股调整为28.92元/股;
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84元/股调整为41.18元/股;预留
第二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07元/股调整为44.44元/股;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172,150股调整为223,795股,其中,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由86,450股调整为112,385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第一次授予
回购数量由70,300股调整为91,39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第二次授予回购数量由15,400
股调整为20,020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7,996,300.948元(含利息),回购资
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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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
整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华友钴业本次调整回购数量、价格及此次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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