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121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7 月 8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487,900 股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于2022年6 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3 日。 2、授予数量:1,048.79 万股。 3、授予人数:1170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32.35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170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1 华友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 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 占本计划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 日股本总额的 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1 陈红良 董事,总经理 19.5 1.86% 0.012% 副董事长,副总 2 方启学 13 1.24% 0.008% 经理 3 陈要忠 副总经理 6.5 0.62% 0.004% 4 徐伟 副总经理 6.5 0.62% 0.004% 5 张炳海 副总经理 5.2 0.50% 0.003% 6 周启发 副总经理 5.2 0.50% 0.003% 7 方圆 副总经理 5.2 0.50% 0.003% 8 吴孟涛 副总经理 5.2 0.50% 0.003% 副总经理,财务 9 胡焰辉 5.2 0.50% 0.003% 总监 10 李瑞 董事会秘书 2.86 0.27% 0.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974.43 92.91% 0.614% 激励的其他人员(1160 人) 首次授予合计(1170 人) 1,048.79 100.00% 0.661%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 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 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2 华友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4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3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3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净利润值不低于 500,000 万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2023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 1,100,000 万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或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 1,800,000 万元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考评结果(S) 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解除限售期内考核结果若为合格则可以解除限售当 期全部份额,若为不合格则取消当期解除限售份额,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S)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N) 1 0 3 华友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N)。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 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或不 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①调整依据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②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941.16 万 股×(1+0.3)=1,223.51 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①调整依据 派息时的调整方法为: P=P0-V, 4 华友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调整结果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 2022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后 的 首 次 授 予 价 格 = (42.35-0.3)÷(1+0.3)=32.346 元/股≈32.35 元/股。 2、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因部 分员工已离职、部分员工岗位变动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 拟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 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12人调整为1,200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 量由1,223.51万股调整为1,074.95万股。 3、鉴于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参与认购 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00 人调整 为 1170 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由 1,074.95 万股调整为 1,048.79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办理完 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587,645,518 股增加至 1,598,133,418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不变,控股股东浙江华友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16.40%下降至 16.29%、实际控制人陈雪华直接持股比 例由 6.93%下降至 6.88%,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 华友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授予前数量 变动数量 授予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67,338 10,487,900 21,555,2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6,578,180 0 1,576,578,180 总 计 1,587,645,518 10,487,900 1,598,133,418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根 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 成本为 62,308.61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048.79 62,308.61 21,037.81 27,554.25 10,722.27 2,994.28 注:①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② 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实,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均 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6 华友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 十一、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