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9 号文核准,公司向芜湖信
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新能”)发行 34,110,16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60 元,购买其持有的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友衢州”)15.68%股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4 号)。
此外,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8,479,88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
元,坐扣承销费 572.00 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 539.62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79,428.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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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 1,345.0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78,115.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8,115.34
项目投入 B1 45,366.4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71.44
项目投入 C1 33,718.7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98.33
项目投入 D1=B1+C1 79,085.1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69.7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注:募集资金净额已扣减发行费用 1,884.66 万元,故项目投入不包含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
次交易相关税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884.6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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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桐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友衢州、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与进出口银
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与
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再生”)、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563899991013000014367 0.00 募集资金专户
桐乡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4075029200111276 0.00 募集资金专户
桐乡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
367577676443 0.00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
338000600013000034182 0.00 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10000002989 0.00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
338000600013000074159 0.00 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
合 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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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次增加子公司资源再生作为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与华友衢州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
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除新增资源再生作为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鉴证报告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认为:华友钴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友钴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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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取得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查阅
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
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友钴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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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718.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969.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与承 是否达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目(含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的 到预计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总额 差额 效益
(1) (2) (4)= 期 化
更) (3)=(2)-(1)
(2)/(1)
2022 年
4-8 月陆
年产 3 万吨(金 续达到预
属量)高纯三元 是 1,085.11 定可使用
78,000.00 78,000.00 78,000.00 33,718.71 79,085.11 101.39 25,474.15 是 否
动力电池级硫酸 [注 1] [注 2] 状态,个
镍项目 别生产线
尚处于调
试阶段
支付中介机构费
-115.34
用及本次交易相 否 2,000.00 2,000.00 2,000.00 1,884.66 94.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3]
关税费
合 计 -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33,718.71 80,969.77 969.77 - - 25,474.1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增加子公司资源再生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详见本核查意见之“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 2]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 1,085.11 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注 2]本公司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承诺投资总额 2,000.0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884.66 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 115.34 万
元,主要系中介机构费用相应的进项税差异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栾宏飞 姜海洋 郑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