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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2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
上午 10 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玥女士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玥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联系电话:010-82884499
    传真号码:010-82885200
    电子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简历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刘玥简历


    刘玥,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 9 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
2008 年 4 月加入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
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