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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5-05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26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02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瑞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3                                                                     √
            告
  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6                                                                 √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8
  7                                                                 √
          年财务预算报告
  8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9       关于补选郝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2                                                                √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14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      关于修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和《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 特别决议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磊、朱春城、李月杰、任建宏、王剑铭、郑
翔、冯雪松、刘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803     瑞斯康达          2018/5/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14 日每工
作日上午 9:00-11:00;每工作日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A235 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
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
到达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利润分配
预案详情请见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为充分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
分配的意见和诉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如对该利润分配预案有任何意见和建
议,请致电公司或以邮件形式传达。
   2、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证券部,邮政编码:100094。
   4、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84499-3636;传真:010-82885200;
   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5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
  1
       会工作报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
  2
       会工作报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
  3
       董事述职报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
  4
       全文及摘要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5
       审计报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
  6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7
       决算和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
  8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补选郝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9
       案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10
       议案
 11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12    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13
         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14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5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