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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18-06-05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35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 集 投 票 权 的 起 止 时 间 : 2018 年 6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 ( 上 午
9:00-11:00;下午13: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瑞斯康达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国华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征集人张国华,1960 年出生,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
及会计师职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斯康达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表决理由: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瑞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
       2、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3
            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4)。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
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
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证券部
    收件人:刘玥
    邮编:100094
    联系电话:010-82884499-3636
    传真:010-828852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
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
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
权委托;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国华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5 日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

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

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

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国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
  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

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

为弃权。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