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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斯康
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 2018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