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25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迅通”)
资助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
蓝迅通业务转型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北
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
蓝迅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及相关公
告。
鉴于深蓝迅通现已完成对专网业务的论证、洽商并已进入实施阶段,为保障
其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
的前提下,将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
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1、资助金额及期限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
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内可滚动使用。
2、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深蓝迅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3、资金使用费
公司将根据资助时间和获取资金的成本,按照双方协定的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 5 层 C527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春城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生产通讯设备(限
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销售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
机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贸易活
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蓝迅通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深蓝迅通经审后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金额
资产总额 211,859,317.79
负债总额 205,527,857.56
营业收入 18,608,942.45
净利润 431,505.84
资产负债率 97.01%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深蓝迅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支持深蓝
迅通业务发展,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本
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
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资助时间和获取资金的成本,按照双方协定的利率收取资
金使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
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用于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是有利于深蓝迅通业务转型及长远发展的,从而保障
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该项资助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
务状况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
行控制,风险可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向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
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资助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
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1 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
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是有利于深蓝迅通业务转型及长远发展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
制,风险可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
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将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