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6-13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3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迅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在任意连
续 12 个月内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15,00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
拟向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采购大量通信设备
元器件,为满足深蓝迅通生产经营需要、保障深蓝迅通和中技公司合作的顺利进
行,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向中技公司采购通信设备元器件事项下的全部
债务及全部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元器件采购合同的全部货款、利息、违约金、
以及中技公司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金额:在任意连续 12 个月内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
(二)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3 年。
(三)担保形式及范围:担保期限内,深蓝迅通向中技公司采购通信设备元
器件事项下的全部债务及全部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元器件采购合同的全部货
款、利息、违约金、以及中技公司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 5 层 C527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春城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生产通讯设备(限
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销售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
机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贸易活
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蓝迅通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深蓝迅通经审后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 金额
资产总额 211,859,317.79
负债总额 205,527,857.56
营业收入 18,608,942.45
净利润 431,505.84
资产负债率 97.01%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将与中技公司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甲方(卖方):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保证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
针对该项目下持续发生的销售合同,丙方为乙方在本项目项下对甲方负有的
全部债务及全部履约义务提供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但在任意连续 12 个月内最
高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
4、保证范围
在上述最高保证金额限度内丙方的保证范围为,在本项目项下乙方对甲方负
有的全部债务及全部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全部货款、利息、违约金、
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
5、保证期间
丙方的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 点半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
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采购元器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向中技公
司采购元器件事项下的全部债务及全部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元器件采购合同
的全部货款、利息、违约金、以及中技公司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在任意连续 12 个月内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3 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五、相关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向中技公司采购元器件提供
担保,是基于满足深蓝迅通生产经营需要充分考虑的,有利于深蓝迅通业务转型
及发展的,有助于保障深蓝迅通和中技公司合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实际
和整体发展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
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向中技公司采购元器件事项下的全部债务
及全部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元器件采购合同的全部货款、利息、违约金、以
及中技公司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在任意
连续 12 个月内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
署之日起 3 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1 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
区 11 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采购元器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采购元器件提供担保,
是基于满足深蓝迅通生产经营需要充分考虑的,有利于深蓝迅通业务转型及发展
的,有助于保障深蓝迅通和中技公司合作的顺利进行,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
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蓝迅通向中技公司采购元器件事项下的全部债务
及全部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元器件采购合同的全部货款、利息、违约金、以
及中技公司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在任意
连续 12 个月内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
署之日起 3 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
21,152.9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3%,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