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