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2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上午 10 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
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
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高磊先
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李月杰先生、王剑铭先生、王曙立先生,通讯方
式出席的董事为赵斌先生、黄磊先生、张泽云先生,会议以现场举手结合投票表
决的方式进行。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利润分配和激励对象离职、考核等原因,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16.55 元/份调整为 16.28 元/份,将授予激励对象由 485 人调整为 376 人,授
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1562 万份调整为 1193.8 万份,并注销合计 122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68.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可行权人员合计 375 名,可行权数量合计 593.3 万份,行权方式为批量行权。同
意公司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
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
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马鞍山光通信和工业互联网生态产品智能制造
基地一期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用于建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马鞍山光通信和工业互联网生态产品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在马
鞍山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瑞斯康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马鞍
山光通信和工业互联网生态产品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