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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1-03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股票期权行权数量:0 份
        本期股票期权注销数量:528.3 万份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可行
权数量为 528.3 万份。截至行权有效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行权。根据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330 名激励
对象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准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28.3 万份。至此,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
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8-029)、《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及相关公告。
    2、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进行公示。2018 年 5 月 28 日,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此
前,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已披露《瑞斯康达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36)、《瑞斯康达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9)。
    4、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1)、《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2)及相关意见。
    5、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的相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1562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7)。
    6、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前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
021)、《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2)及相关意见。
    7、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2)、《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3)及相关意见。
    8、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全
部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1、授予日:2018 年 6 月 29 日
    2、可行权数量: 528.3 万份
    3、可行权人数: 330 人
    4、行权价格: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行权价格为 16.28 元/
份;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6 月 28 日行权价格为 16.17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7、行权起止日: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
    8、实际行权情况:截至行权有效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行权。具
体如下表:

                         可行权数量        实际行权数量        未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万份)          (万份)            (万份)
于洪波     财务负责人        5.00              0.00               5.00
  韩猛       副总经理        5.00              0.00               5.00
  骨干人员(328 人)        518.3              0.00               518.3
   合    计(330 人)       528.3              0.00               528.3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截至行权有效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行权。根
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
会审议,同意注销 330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
准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28.3 万份。至此,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已实施完毕。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因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激励对象均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应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
励对象均未行权,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相应已获准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 330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已获准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28.3 万份。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 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
需依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
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等。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