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关于公司参与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融资的公告2022-09-17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2-04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中国技术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的知识产权资产支
持计划,参与发行金额 3,000 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斯康达”)为公司在本项目项下的债务向北京中关
村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不超过 3,400 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名称: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金额:3,4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参与中国技术交易所
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本项
计划”)。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中技所
公司名称: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5624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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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 22,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汝川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6 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三层 3F-05、3F-06
经营范围 :运营管理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商标权交易
服务;知识产权及其衍生品交易服务;知识产权融资咨询服务、投资并购咨询服
务;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服务,科技企业产权交易服务,科技企业投资并购咨询服
务;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型项目交易及鉴证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商标代理、版权代理;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技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技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关村担保
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002397338
注册资本:4963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7 号楼 4 层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
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
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关村担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关村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与中技所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等一系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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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发行规模 3,000 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将特定专利许可予中技所并接受中技所对特定专
利再许可,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
担保等,并由中技所在许可协议项下对公司的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由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
下债务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斯康达为公司在本项
目项下的债务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不超
过 3,400 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委托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与中关村担保签署《委托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务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债权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人民币 3,400 万元
担保范围及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被担保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反担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项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斯康达为公司在本项目项下的债务向中
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反担保债权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债务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反担保人):深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反担保金额:3,4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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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
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 23,905.0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7%;
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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