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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力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9-01-19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 2019-00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拟对经营宗旨进行修改并新增经营范围;另外,依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人
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详细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登记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变更登记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提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用时尚创
时尚而优雅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使顾 造个性魅力。
客充满魅力并身心愉悦。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为:生产经营各类服装、服饰、内衣。 为:生产经营各类服装、服饰、内衣。
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服饰、珠宝首饰 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服饰、珠宝首饰
(不含裸钻及金、银等贵重金属原材     (不含裸钻及金、银等贵重金属原材
料)、箱包、眼镜、手套、头饰、鞋帽、 料)、箱包、眼镜、手套、头饰、鞋帽、
袜子、化妆品、香水、家纺、床上用品 袜子、化妆品、香水、家纺、床上用品
的设计、批发和零售(涉及专项规定管 的设计、批发和零售(涉及专项规定管
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厂 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厂
房出租(仅限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北 房出租(仅限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北
深业泰然大厦 10C01、10C02、10C03、 深业泰然大厦 10C01、10C02、10C03、
10C04、10C05)。                     10C04、10C05);经济信息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商业管理咨询(以上增加的
                                     经营范围尚需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以工
                                     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收购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二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依照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 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式、解散和清算;                    式、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计总资产30%的;                     审计 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的其他事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的 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 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9 日